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官方给看病算笔账 住院均降297元门诊降267元

2016-05-31 14: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昨日在山大二院门诊大厅,六月一日取消药品加成的公告被张贴在醒目的位置处

  鲁网5月31日讯 (山东商报记者王晓峰)6月1日起,33家驻济省部属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行业、部队医院与济南市一起,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昨天上午,驻济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媒体通气会上,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物价局等多部门就改革举措解读。记者了解到,1.5T核磁共振将从960元降至550元,降幅4成多。虽然药品零差率、大型设备检查检验费至少降低20%;但由于补偿这两块儿,提高了服务性收费,具体到每个患者身上未必一定是降低看病花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患者看病总体负担不增加。”   

  “以药养医”60多年助推医院卖高价药

  昨天上午,省物价局价格二处处长陈洪湖告诉记者,我国的以药养医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1954年,那时医院西药加成在20%至30%,中药加成在40%至70%。此后,1961、1966年两次下调后,一直延续到现在。“以药养医”政策的存在,一直以来被认为会助推医院卖高价药、多卖药。“这个政策在过去财政对医院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对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逐步演变成以药养医机制,导致医院倾向于采购高价药,出现了开大处方、开贵药的现象,增加了患者的药费负担。”陈洪湖说。同时,医疗服务价格偏低且结构不合理,导致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知识价值没有得到体现,直接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手术按复杂程度提高10%-75%

  此次省属公立医院改革,陈洪湖表示,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陈洪湖表示,此次改革价格有降有升还有不变的。门诊诊察费、床位费、住院诊察费、护理费以及手术费都是涨的。6月1日后,门诊普通挂号费将由现在3元调整至6元,副主任由现在的7元调整至18元,主任由现在的9元调整至25元;中医增加了辨证论治费用,每门诊在西医基础上加收3元; 原来3、6、9元的住院护理分级费用分别提高至15元、30元、45元。多人间的普通床位费由原来的30元/床日,提高到40元/床日。手术费则按照难度级别,不复杂的一级手术,提高了10%,难度大的四级手术提高75%,拉开简单手术和复杂手术的价格差距。六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加收20%,增加部分纳入医保报销。

  省人社厅居民医保处处长丛勤滋表示,针对精神分裂、结核病等特殊病种,因为患者需要长期住院,省直医保定额支付标准提高到50元/床日,地方上也将制定政策,对这一群体报销上给予倾斜。

  改革后,还有哪些价格保持不变?陈洪湖介绍,像便民门诊仍1元、血液透析费、儿童脑瘫治疗费等没涨价。为鼓励分级诊疗,对于逐级转诊的患者还有适当降价。

  住院人均降297元,门诊人均降267元 

  涉及个人很可能有的会提高花费

  “我们对200位病例进行了多次测算,综合改革实施后,住院人均费用降低297元;门诊人均费用减少267元。”陈洪湖表示,根据测算,患者总体上看病负担是减轻的。但是相对于个人,可能感受并不一样。“有的病程较长,住院天数多、手术很复杂,他的费用就有可能是涨的;有的患者是慢性病,平时靠吃药维持治疗,药品零差率后,他的看病负担会降低;以前做大型检查检验较多的患者,他的总体花费也是降的。”

  陈洪湖告诉记者,本次综合改革,全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一年的总额在40亿左右,补偿能到32亿元,每年减轻患者负担8亿元。从10所省部属医疗机构2015年的收入看,取消的药品加成总额在7.54亿元,补偿6.04亿元,每年减轻患者负担在1.5亿元左右。“我们也扩大了医院的自主定价权,手术项目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上浮10%,下浮不限。但我们建议慎重上浮。”陈洪湖说。

  33家公立医院和济南市同步启动改革 

  紧缺人才可直接考察入院

  据省卫计委体改处处长舒德峰介绍,6月1日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所,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省医学影像中心,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医院,山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山东省职业病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山东内分泌与代谢病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颈肩腰腿痛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省针灸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山东省荣军总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山东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医院,山东省警官医院,山东电力中心医院,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医院,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职工医院,武警山东省总队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济南军区第456医院等33家医院和济南市同步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综合改革还涉及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参与改革的医院可根据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公开招聘,分类管理,可以采取考查方式直接招聘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