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成年犯罪数量降 校园暴力案件占比上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2015年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和权益保护情况。
5月3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省法院2015年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和权益保护情况。据介绍,近五年来全省未成年犯罪刑事案件稳中有降,同时故意杀人犯罪和校园暴力伤害案件占比上升,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成人化。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数量稳中有降
据了解,近五年来,全省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每年始终保持在2000人左右,在全部犯罪人数中的占比不到3%。山东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告诉记者,去年全省未成年犯罪人数为1792人,比2014年减少341人。
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人非监禁刑1127人,非监禁刑适用率62.89%;依法特赦未成年罪犯1188人,占全部特赦犯的94.06%;依法对124名未成年犯予以减刑、假释。傅国庆表示,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未成年犯罪人,法院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从严惩处,积极发挥刑罚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去年,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92人,重刑率为5.13%。”
“由于目前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元复杂,受未成年人父母监护职责不到位、社会管理预防措施不健全等多种因素影响,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犯罪时有发生”,傅国庆举例说,“以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罪为例,2015年这两类犯罪案件数量分别比2014年增长35.87%、23.2%。”
据介绍,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对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拐卖儿童、强奸、猥亵儿童等暴力犯罪案件,继续坚持“零容忍”原则,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重判,该适用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去年,全省暴力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32.3%,比普通刑事犯罪的重刑率高出二十个百分点。
高中及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多 校园伤害案件占比上升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增长的同时,未成年人犯罪本身特呈现出不少新特点。傅国庆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类型,占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四分之三。
在这些案件当中,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的案件数量增幅较大,其中绝大多数属于严重校园暴力伤害案件,“有些冲突发生在校园内,有些案件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矛盾,而“约架”在校外解决,这类案件一般都是团伙犯罪”。
事实上,校园暴力伤害案件已经成为引发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从17岁女生连续遭受同宿舍女生殴打患上轻度抑郁症,到14岁初中女生被人掳走遭暴打一个多小时,再到15岁技校女生在宿舍内遭到8名女同学长时间殴打,类似事件不断引发热议。
专家分析认为,从目前的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的研究表明,青春期是一个人处于极易越轨的“危机期”,随着未成年人年龄的增长,自控能力不足的缺陷可能会自愈。同时,实践证明,单纯靠刑罚惩罚的办法并不能有效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有些未成年人,特别是辍学的未成年人,受到网络暴力游戏、不良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头脑中缺少规则、法律意识,不清楚违法犯罪的界限,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傅国庆告诉记者,2015年以来,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未完成高中教育的未成年犯罪人占到了犯罪主体的大多数。
齐鲁网记者还了解到,这些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人往往争强好胜,不计后果,犯罪手段残忍,趋于成人化。
傅国庆表示,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山东全省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举措。积极开展了法治教育进校园、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教育等措施。同时,积极打造少审法治教育基地。目前,全省法院已建成展厅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53处,山东省法院法治教育中心也将于近期正式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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