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家、山东省首家:济南市城市更新局挂牌成立
16日上午,济南市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国第三家、省内首家专业的城市更新机构。该局最近五年的主要任务是棚改,机构虽然调整,但拆迁补偿政策不变。
当天上午,在简短的揭牌仪式后,一块崭新的“济南市城市更新局”牌子挂在了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口。很多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搞不明白,这个城市更新局到底是干啥的?为什么要成立这么一个政府机构?
据济南市城市更新局负责人介绍,济南市确定了“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旧改棚改(征地拆迁)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三项重点工作”。新成立的城市更新局就是为了集中、务实、高效解决城市更新问题,整合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统筹协调推进、房屋征收拆迁监督管理等职能,将济南市规划局处、济南市建委征收拆迁管理处及人员编制划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加挂“济南市城市更新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承担全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职责。目前,城市更新局编制10人,下设三个职能处室:更新规划处、更新推进处、征收拆迁管理处。
原来的旧城改造职能分散在规划、建设、房管等不同的部门,市民和企业办事要多个部门跑腿、申请。统一到一个机构之后,力量集中了,城市更新工作推进力度更大,也便于衔接、统一政策,从规划到落实,全程可以集中、高效、务实地解决问题。
对于老百姓来说,更关注部门职能调整后,房屋征收政策是否有变化?城市更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职能从建委划转到城市更新局,但补偿政策法规没有发生变化,办事流程也没有大的变动,只是优化了个别事项。
“最近五年,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务包括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城市更新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城市更新不仅仅是棚改旧改,还有着更广泛的含义,棚户区改造结束后,重点工作就转向以旧社区、旧厂区、旧院区为主体的旧城区,更新改造方式由“拆、建”单一方式向“整体改造、功能提升、综合整治”多方式转变。不再是单纯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更重要的是完善,集约利用土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综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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