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大城管”模式整合园林和交管等职责
鲁网8月23日讯 (山东商报记者李雨)城管执法在城市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为了深化山东省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昨日,山东省政府下发了《山东省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后各市、县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职能,以及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职责,整合到城市管理部门,并由该部门行使上述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园林绿化、交通管理将纳入城管部门
《方案》制定了本次改革将围绕部门职责、队伍管理、执法方式、管理模式等6方面进行。其中调整部门职责方面,将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职责整合到城市管理部门。
为了建立起规范的城管队伍,从2017年起,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设区市在充分考虑城市人口、执法任务等因素的基础上,2016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标准,2020年年底前按标准配齐执法人员。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完善工资福利政策,促进队伍稳定。2018年年底前,设区市建立统一的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
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强化执法监督,2017年起全面执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纠错问责机制,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严重违反城管法规将计入诚信档案
创新城市管理的模式,2017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等的对接;2018年年底前各市、县建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强化城市各类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采集整合试点,2020年实现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研究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联动机制,将严重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健全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构筑诚实守信的城市治理环境。
临沂、泗水今年完成试点改革
城管执法体制的改革将分3个阶段展开。2016年8月-12月,选择临沂市、泗水县作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8月底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12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实现城市管理机构设置到位、职责划转到位、队伍整合到位、重心下移到位,形成较为完善的改革推进机制,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供示范和经验。
2017年1月-12月,各设区市制定改革具体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省法制办备案。完成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划转和机构调整,科学界定市、区、街道(乡镇)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成执法人员清理、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强化城市管理人员配置工作,基本满足管理执法需要。
2018年1月-2020年12月,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地方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城市管理市场化机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 创业成就梦想 第五届山东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启动2016-06-23
- 第五届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今日开幕2020-11-13
- “十三五”期间山东突破壁垒 区域一体化发展走向纵深2020-11-13
- 第22次新加坡—山东经贸理事会会议在济南举办2020-11-13
- 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2020-11-19
- 山东省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二期专题学习班开班2020-11-19
- 山东网信办在互联网联合辟谣工作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2020-11-30
- 脱贫攻坚在山东:体系来保障,攻坚显成效2020-11-30
- 海右今语丨努力实现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跨越2020-11-30
- 优化布局,下活区域协调发展这盘棋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