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日前印发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水体、土壤、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农村地区、湖泊等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
城市绿化和环卫、城镇污水收集及处理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及国家产业政策不支持或明令淘汰、禁止的项目等,都不纳入支持范围。主要通过生态补偿、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财政补贴、奖励等方式予以资金支持。
责任编辑:范金鑫
新闻关键词:山东
- 创业成就梦想 第五届山东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启动2016-06-23
- 第五届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今日开幕2020-11-13
- “十三五”期间山东突破壁垒 区域一体化发展走向纵深2020-11-13
- 第22次新加坡—山东经贸理事会会议在济南举办2020-11-13
- 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2020-11-19
- 山东省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二期专题学习班开班2020-11-19
- 山东网信办在互联网联合辟谣工作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2020-11-30
- 脱贫攻坚在山东:体系来保障,攻坚显成效2020-11-30
- 海右今语丨努力实现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跨越2020-11-30
- 优化布局,下活区域协调发展这盘棋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