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就享市民待遇

2016-09-27 14: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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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7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杨芳) 昨天下午,省政协召开“促进农村转移人口更快更好融入城市”对口协商会。针对目前济青的购房落户政策,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陈爱国表示,只要居住登记,就能享“市民待遇”。 

  就业不稳定 农村转移人口不愿落户

  2016年7月至8月,省政协副主席翟鲁宁带领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就促进农村转移人口更快更好融入城市,到烟台、威海和省社科院进行调研,赴贵州、广西两省学习考察。从调研情况看,我省在促进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不强;农村转移人口在城市的就业状况不佳;农村转移人口在城市购房困难,难以在城市稳定居住;农村转移人口在城市平等享受社会福利状况相对较差;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总体偏弱,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吸引力不够;工作制度衔接不到位。

  在就业方面,省人社厅巡视员李伯平表示,我省农民工2400万人,其中在乡及以上就业1100万人;一半以上就业层次较低,且合同签订率也很低。农民工交保险意愿不强,觉得不如把钱拿在自己手里更放心,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失去工作,保险无法接续是否就“充公”了?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主也不愿为他们缴纳保险,增加企业成本,特别是如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他坦承,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工作、融入大城市的压力比较大。对于身份转化后、大家关心的养老保险接续问题,“农村养老保险怎么转为城镇养老保险,肯定要研究;但目前还接不上。”

  买房落户如改成60平米 济青至少可增100万落户人口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建议要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通,比如城乡身份平等自由转换,消除城镇人口向农村流动的户籍障碍,试点放开城镇人口向农村流动的渠道,使城镇人口承载的信息、技术技能、市场等要素协同向农村流动。探索有条件地向在农村长期定居和就业的城镇人口开放农村宅基地市场等。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陈爱国表示,目前户籍双向流动是没有什么障碍的,国家落户的要求是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他建议增加健全“居住登记”,目前的居住证制度只对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进行登记。但从实际情况看,我省1000万流动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有720万,半年以下的有280万,这也是不小的数字。这就意味着这些人享受不到应有的公共服务。“山东最快10月份将出台政策,健全居住登记,届时即便居住不到6个月,只要登记也能享受应有的服务。”

  在降低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条件上,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陈爱国表示,现在虽然很多城市购房、投资、纳税等限制几乎没有了,但济青是副省级城市,还是有限制的,比如目前有买房落户的面积限制。“如果把购房90平米、100平米的落户条件改成60平米,济青至少要增加100万的落户人口,这个数字还不包含其家属和子女。”

  大城市已然患了“城市病”

  省政协常委郭新民说,到2020年我省要完成1000万转移人口的落户任务,这个从目前看很难,压力也很大。从调研结果看,90%的农民工不愿去城市落户,“咱们现在在购房、教育、落户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收效甚微。”

  “对于大的城市,只是买房落户这个限制肯定是不行的; 还得考虑个人的文化、素质,为城市能做哪些事情。济青应多引进文化程度高的和技能型人才。但我赞成对中小城市落户降低门槛,比如入城之后的住房保障,还应该进一步扶持。经适房目前使用面积只有30多个平方,小而全,只能放下一张床,不适合居住;建议适当扩大一下面积。”郭新民说。

  “如今大城市承载的压力太大,其自身功能都有很大的问题:拥堵、看病难、上幼儿园难、上学难……城市居民享受的功能也在减弱; 你再让大量农民工进来,城市居民怎么办?”省政协常委杨和德昨天表示,调研发现,10%的农民工愿意进城,是为了孩子上学,接受更好的教育。可一旦进城了呢?一方面解决不了住房问题、看病问题;另一方面农村的地荒了,还留下了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

  专家代表、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宋全成说,西方城镇化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不是把一些人硬拉进来。城镇化有两个支撑点:就业和住房; 且大量人口是在中小城市实现城镇化。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