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打击违规校园贷首付贷 设领导小组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

2016-10-14 14:2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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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14日讯(山东商报记者李雨)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P2P网络借贷业务、股权众筹业务、互联网金融广告等7个领域展开重点整治。“校园贷”“首付贷”等打着创新旗号的违规互联网金融工具都将被整顿。  

  校园贷机构涉暴力催收等

  将被暂停业务

  山东出台的专项整治方案,主要在以下五个领域内,对互联网风险进行专项整治: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地方监管的相关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虚假宣传和广告等行为。此前屡屡被曝光用裸照威胁学生还款的校园贷、打着互联网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股权众筹,以及为购房者提供首付贷款的首付贷等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工具,都在此次整顿范围之内。

  尤其是校园贷是此次整治重点,对校园网贷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处置,国家和地方将对涉嫌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暂停校园网贷业务、整改存量业务、加强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核,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依法打击有关校园网贷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风险扩散蔓延,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为确保整治工作更具针对性,我省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山东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七个具体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以及整治措施等。同时,为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山东成立了夏耕副省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宏华、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金鹏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此外,这次整治行动还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根据计划安排,我省在今年5月至7月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摸底排查,8月至11月对本行政区域或牵头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10月至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评估,12月至明年1月对本地区和本行业摸排清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打着补贴幌子揽客

  也要规范整顿

  不少互联网金融机构利用发布虚假标的的方式进行集资,比如e租宝平台上的不少借款企业,经实地调查后,发现并不存在。有关文件明确要求,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长期以来,“补贴”都是互联网企业获客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营销手段。文件规定,坚决清理规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确保金融秩序的稳定。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