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友城达211对居全国前列 其中省级友好城市36对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获悉,截至10月底,山东省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城市分别达到211对、214对,其中省级分别是36对、28对,均居全国前列。
记者了解到,友城主要分为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城市两大类,友好城市必须经全国友协正式批准,友好合作城市是地方政府自行批准的友好关系,二者同样是地方政府重要的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功能是相同的,包括省、市、县三级。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城市分别达到211对、214对,其中省级分别是36对、28对,均居全国前列。
为提高友城合作的规划性、精准度和可预期性,山东省外事办提出了构建“政策沟通更密切、交流合作更精准、安保互助更有力、互惠措施更具体”的新型友好省州关系的设想,并在澳大利亚南澳州和德国巴伐利亚州率先取得突破。
来源: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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