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聚焦“微腐败”严拍身边“蝇”点名通报1767人
“2016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及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检举控告40796件,占总数的74.6%;立案查办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4362件,占总数的96.6%”。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东省委、省纪委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3月以来,在全省开展重点督导县(市、区)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重点突破,一批基层“微腐败”问题得到集中整治。
“督办,就要让相关县(市、区)乃至乡镇党委、纪委真正感受到压力,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山东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举报渠道,明确查纠重点,紧盯村居“两委”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乡镇(街道)包括“七站八所”干部、县(市、区)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紧盯在扶贫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以及吃拿卡要、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特别是向扶贫资金乱伸手行为;紧盯城郊接合部的镇村,基层管钱管物管项目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分配、审批、监督的科室。
各市纪委迅速行动起来,在协助省纪委督导重点县(市、区)的同时,选取重点乡镇进行督导,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乡镇,17市确定重点督导乡镇239个,第一批集中交办问题线索889条。
重点督导“微腐败”,让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了群众充分肯定。肥城市湖屯镇钱三村村民王朋连说:“感觉党委、政府对我们的反映是真听真记,纪委的同志是真查真办,很多问题都查出来了。”
截至目前,山东省对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重点督办的18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查实162件;处理29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49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
在严肃执纪查处的同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截至今年8月,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65批1522起,涉及1767人。特别是从7月下旬开始,该省纪委分7批集中对第一批18个重点督导县(市、区)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形成了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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