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完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

2016-11-21 17: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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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1日讯(记者 范金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12月,省委、省政府围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门出台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刘淼介绍,近年来,省司法厅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研究制定了《全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对系统内法律服务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优化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资源供给。其次,开展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公证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等工作,使公共法律服务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加大法律服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力度,探索建立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力量为基层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法律服务。

  目前,全省有律师2166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108名、司法所工作人员5722名,共计36491人,全省共有行政村和农村社区53950个。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合理配置,积极引导法律资源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合理流动,欠发达地区还可以采取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办法。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