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 5市已提前实施
日前,山东省环保厅、省经信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外,全省所有水泥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
据了解,整体错峰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3月15日。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等地的水泥企业则要提前一个月、从现在开始停产。全省将实行部门联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约企业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相关城市可以根据实际,制定执行严于全省统一的规定。(徐慧)(完)
责任编辑:范金鑫
新闻关键词:山东
- 创业成就梦想 第五届山东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启动2016-06-23
- 第五届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今日开幕2020-11-13
- “十三五”期间山东突破壁垒 区域一体化发展走向纵深2020-11-13
- 第22次新加坡—山东经贸理事会会议在济南举办2020-11-13
- 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2020-11-19
- 山东省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二期专题学习班开班2020-11-19
- 山东网信办在互联网联合辟谣工作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2020-11-30
- 脱贫攻坚在山东:体系来保障,攻坚显成效2020-11-30
- 海右今语丨努力实现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跨越2020-11-30
- 优化布局,下活区域协调发展这盘棋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