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汝训:建议将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 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2017-02-05 18:3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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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巩汝训

   鲁网2月5日讯(记者 殷会丽)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到期间,省人大代表巩汝训接受鲁网记者采访。

  巩汝训代表告诉记者,自2012年山东省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在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方面成绩显著。但是,学前教育的发展与山东经济发展和百姓的需求仍不相适应。此次参会,巩汝训代表提出建议改善我省学前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加强政府责任落实 学前教育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学前教育的法律定位和重视程度远不及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未被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各级政府没有刚性义务,把幼儿园的举办义务(权)更多地赋予了企事业单位、社会社团和个人。当前学前教育突出存在着财政投入不足,功利思想严重,“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建议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收费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将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  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公办幼儿园存在教师缺编,高级职称结构和比例普遍偏低,教师年龄老化现象比较严重,临时聘用从教人员待遇低,总体素质不高。

  建议加强对幼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一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置公办园教师,并将非在编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保障非在编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同等地位,逐步实现同工同酬。二是教育主管部门应履行好对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包括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权益保护和专业管理责任,为非事业编制教师建立职业管理档案,健全资格审核、职称评定等职业管理。三是优化幼儿园岗位设置,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参与职称评定的权利,设立独立的幼儿园教师职称晋升系列,科学设置幼儿园教师职称等级和岗位数量,同时,还应消除职称晋升中公办园教师与民办园教师之间、在编教师与非在编教师之间的不平等,做到一视同仁。四是建立和完善幼教师资长效培训机制,鼓励幼儿教师学历提升、专业成长,提高师资质量。五是实行园长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资格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其他各类人员资格和管理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针对“二孩” 政策   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入园需求刚性增长,幼儿园规模和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不断增长的幼儿入园需求,政府对幼儿园建设、入园学位有效供给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面采取的措施明显不足。

  建议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科学规划。针对“二孩”政策,省规划部门要进行专题研究,根据人口变动和城镇化发展需要,提出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的指导意见。各级政府应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完善学前教育体制,使公办幼儿园在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中发挥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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