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组织年检开始 年检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鲁网3月1日讯 记者3月1日从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2016年度山东省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正式启动。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省、市、县登记的基金会年检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年检期间,将对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党的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制度情况、人员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社会组织中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实行报告制。
据了解,对连续3年年检合格,且组织机构健全、内部治理完善、服务作用发挥好、社会影响力高的社会组织,省民政厅将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扶持,鼓励和支持全省各级社会组织承接更多的社会服务事项。对年检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省民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其中,对1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对1年未开展活动的,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两年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登记。对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多次失信或者严重失信造成严重后果,并受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将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通过采取取消税收减免资格、降低评估等级、限制参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想要知道全省社会组织具体情况如何?省民政厅将在官方网站实时推送全省性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结果,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审核报告予以全文公布;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抽调执法人员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财务抽查和审计,不断健全和完善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社会组织的规范化运作。
责任编辑:方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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