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传销城市已认定14个 网络传销隐蔽性强需警惕
鲁网8月3日讯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目前我省枣庄、东营、泰安、日照、莱芜、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滨州、菏泽14市已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占全省城市数量的82%。
为打击传销,近几年我省着重强化了源头防控,全省共创建“无传销社区(村)”2.4万个、“无传销街道(乡镇)”1667个,同时,按照《山东省无传销城市认定办法》,共已认定无传销城市14个。传统聚集型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逐步得到了扭转。
但是,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的网络传销活动日益突出。“传销组织往往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虚拟经济’等名义,鼓吹‘高额回报’、‘短期致富’等噱头,通过建立网站,在论坛、贴吧、即时通讯平台推广等手段大肆发布传销信息,诱骗、误导群众参与传销活动。”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网络传销活动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往往具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传销分子借助网络平台,套用编写的传销制度模式软件,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传销的组织架构、制度设置、人员排序和收款、转账等环节,并利用网络平台压减人员层级来规避刑事制裁。同时,往往异地托管服务器数据,监控打击取证难度大。
此外,传销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的情形越发常见,复合化趋势增强。现在很多网络传销活动只是把传销作为手段,本质是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同时伴生着非法拘禁、传授犯罪方法、伪造政府公文等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下半年,将适时做好“无传销城市”创建扫尾工作,并探索建立无传销城市动态化管理机制。”省工商局局长李关宾表示,“针对新型传销方式和手段,将加大线上线下打击力度,加强对网络传销案件的查办。”对于网络传销,将坚持“露头就打”和“打早打小”,强化“打、防、控、管”各项措施。
网络传销经常防不胜防,但一个好消息是,省工商局联合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召集好品山东、银座网、大众海蓝、山东微商俱乐部等16家驻鲁互联网平台,共同通过了《践行主题责任 打造无传销网络倡议书》,各网络平台将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打击传销活动,自觉抵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信息。
(据新锐大众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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