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校车安全运营有了“硬杠杠”

2017-11-08 09:18:00 来源:威海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近日,乳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保卫科科长高光忙得不可开交,由于之前农村公办幼儿园并没有使用幼儿专用校车,目前原有校车已全部停运,山东省威海市政府正在采购按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

  为啥选择在这个时候选择更换校车?原来,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增强校车安全服务能力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17年12月底前,集中接送幼儿的车辆应全部更新并使用符合2012年国家校车安全标准的校车,到2020年12月底前,中小学校车应全部更新完毕。

  “目前,乳山市的民办幼儿园在运车辆全部达标,为了保障农村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我们的农村公办幼儿园车辆全部停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全部淘汰,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全新的幼儿专用校车投入使用。”高光说。

  从全市层面看,环翠区、文登区集中接送幼儿的车辆已全部更新完毕,其他区市正有条不紊地按照工作规划组织校车购置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作为全市校车安全规范使用的“硬杠杠”,《意见》明确了校车服务范围,推动校车专业化集约化运营。农村地区学生是校车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车服务公司,承担校车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民办教育机构购买校车服务公司的专业服务或将自备车辆交由校车服务公司代管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

  推动校车专业化集约化运营,校车服务公司是重要一环。

  “文登区所有校车由服务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负责校车日常运行、驾驶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等工作,我们已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更新完毕,淘汰26辆不符合标准的校车,增加了38辆幼儿专用校车。”文登校车服务公司负责人刘晓杰说。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完善了校车运营管理模式,保障了农村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要求各区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公办幼儿园配备幼儿专用校车,接送幼儿上下学;完善了车辆跨区运营管理,明确提出“对于跨区市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按照‘学校属地许可,途经各地认可’的原则,由学校所在的区市政府(管委)办理使用许可,并发放校车标牌,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解决了中心城区接送学生车辆跨区运营的管理衔接问题。

  《意见》还规范了民办教育机构车辆管理,对批准使用的民办教育机构的自备车辆,采取校车服务公司代管的方式,全部纳入校车服务公司统一监管,增强了民办教育机构自有车辆的安全运营水平。

  《意见》提出“按照3:7的比例,将政府购买校车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市、区市两级财政预算”,加大了市级财政对校车运营管理的保驾护航力度。(记者 聂宗玉 实习记者 孙艺嘉)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