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定市长负责“菜篮子” 接受五大考核

2017-11-30 08:26: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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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30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保障我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按照该考核办法,考核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采取自我评价、初步评定、抽查考核、综合评定和结果反馈等五个步骤。考核结果作为各有关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具体来说,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