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季违规烧秸秆反弹256% 山东再发禁烧令
鲁网5月28日讯(山东商报记者王新超)近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所辖县(市、区)出现2个以上火点、乡镇(街道)出现1个以上火点的,逐级通报批评,约谈相关政府负责人;对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火点的,启动问责机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统筹配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禁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总体上看,全省火点总数呈下降趋势。但是由于耕种习惯、部分地方重视程度不够、秸秆综合利用措施不完善等原因,每年全省火点总数仍居全国前列,个别年份同比反弹幅度较大,特别是2017年夏季,同比反弹幅度达到256%,秸秆禁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将秸秆禁烧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健全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组。健全责任机制,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形成部门行业联动、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所辖县(市、区)出现2个以上火点、乡镇(街道)出现1个以上火点的,逐级通报批评,约谈相关政府负责人;对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火点的,启动问责机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市、县(市、区)问责落实情况,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巡查执法,健全完善“省市督导、县区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参与”的禁烧工作网络,部门联合执法与镇村现场巡查要配套联动、互为补充,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昼夜巡查体系,确保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积极创新巡查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技术的作用,结合国家卫星遥感监测信息,采取无人机航拍、地理信息、计算机技术等先进手段,监测监控焚烧秸秆情况,有效解决人工巡查视野受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对机场和城市周边、铁路与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禁烧区域的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行政区域内“第一把火”,从严查处重点禁烧区的火点责任,形成震慑力。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报告制度,每年7月10日、11月10日前,各市政府要向省环保厅报送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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