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通关单!山东外贸企业再享改革“红包”
记者从济南海关了解到,根据海关总署公告,6月1日起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改为由海关统一向口岸场站发送放行指令。此项新规覆盖我省所有口岸的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出入境法检货物通关时间将明显缩短,我省外贸企业再享“关检合一”的改革红利。
据济南海关负责人介绍,全面取消通关单是关检业务优化整合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减少通关作业环节,缩短通关流程,降低企业成本,有利于山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今后,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出口商品申报时,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应当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或企业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
对于特殊情况下,仍需检验检疫纸质证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是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途中需提供运递证明的,出具纸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二是对出口集中申报等特殊货物,或者因计算机、系统等故障问题,根据需要出具纸质《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海关将统一发送一次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指令为企业办理货物提离手续。
责任编辑: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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