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总办印发通知:要抓紧开展水毁工程修复

2018-08-31 10:13: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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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31日讯 8月30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为切实强化各类防洪工作的巡查抢护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省防总办于8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据悉,受近期台风强降雨影响,我省多地发生工程水毁,水利工程持续高水位运行,极易出现险情,防汛形势严峻。截至8月28日,全省共排查水库3132座,河道596条,水闸110座,塘坝3097座。共发现大坝、 溢洪道、输水涵洞等有关部位水毁的小型水库109座,损坏堤防641处、210.6公里,堤防决口29处、长度3.19公里,损坏护岸619处,损坏水闸91座,冲毁塘坝409座,损坏灌溉设施1091处,损坏水文测站5个,损坏机电井3806眼,损坏机电泵站389座,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8.4737亿元。《通知》指出,在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方面,要特别注意筛查小水库、河流行洪通道、蓄滞洪区、易涝区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确保工程安全运行。要抓紧开展水毁工程修复,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修复的要抓紧修复,不能立即修复的要落实应急抢险措施。此外,要高度关注已经出险工程的巡查抢护,尤其要加大蓄水位高的水库和河道险工险段的巡查力度。要备足抢险救援队伍,及时补充抗洪抢险物资,组织好专家技术力量,进一步提升突发险情灾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要强化工程调度,进一步加强水库、闸坝等工程调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严禁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要准备掌握工程运行状况、库区淹没范围和下游河道行洪能力,提前发布水库泄洪、河道行洪、闸坝调度预警信息,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坚决避免在调度运用过程中因信息不畅等原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通知》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一失万无”,始终绷紧防汛抗洪防台风这根弦,确保防汛行政责任人、工程巡查责任人、抢险技术责任人、群众转移避险分包责任人全部到岗到位。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实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信息,加强局地强降雨、突发性暴雨洪水和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据新锐大众客户端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