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职业教育十条意见 高职生能上本科也可考研

2018-12-27 09:17:00 来源:青岛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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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7日讯 省教育厅等11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其中多项内容涉及对本科职业教育的探索,《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开始“破冰”。《意见》特别提到,支持青岛市、潍坊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为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探索新路径、提供新样板。

  春考本科达到应用型本科招生的30%

  加快推进高校分类考试招生,使春季高考成为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主渠道,本科招生计划安排逐步达到应用型本科高校本科招生计划的30%,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升入应用型本科高校机会;从2022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考人员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优化改进专升本考试制度,加强过程考核,从2020年起,依据学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设置报名条件。《意见》同时提到,要优化招生录取结构,逐步调减公办本科高校举办高职(专科)教育的校数和招生规模,公办本科高校稳步有序停办高职(专科)教育。

  提高高校招收职校毕业生比例

  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逐年提高,吸引更多优秀学生主动学习技术技能。继续稳步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遴选一批职业院校专门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建立优质本科高校参与春季高考招生和“3+2”“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激励机制及责任机制,对相关本科高校试点专业给予经费支持,并根据试点本科高校需要科学合理扩大学校招生计划总规模;优化改进“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探索“2+3”(2年本科、3年高职)、“2+2+1”(2年本科、2年高职、1年本科)、“1+2+2”(1年本科、2年高职、2年本科)等模式;探索在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的特色专业举办四年制本科职业教育或“3+2”试点5年全部在相应高职院校培养,支持高职院校深度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培养环节。

  高职毕业凭证走遍天下

  承担国家试点,探索实施“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证书制度,为职业院校学生拓展就业创业本领提供支持。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遴选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综合高中试点,支持学生自主选择发展方向,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为学生从初中毕业开始选择适合的教育类型提供支持。承担国家试点,以新设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优质高职院校为主体,积极探索建设应用技术大学,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