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降低社保费率 德州企业可减轻缴费近5亿元
5月5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人社局获悉,自5月1日起,全市将执行《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再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据测算,此举落地后,可为全市企业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近5亿元。
根据方案,我省统一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18%降至16%。此外,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方案规定,自5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经过近几年降费率,已由3%降至1%,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平均费率已由1%左右降至0.59%左右),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
方案除直接调低单位费率外,也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将原来的小口径平均工资变为全口径平均工资,从今年11月1日执行。缴费基数将会降低,将会减少单位和个人的缴费金额,减轻缴费负担。
据了解,2010年以来,全市先后8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多个险种。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以上降至18%,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阶段性降至1%,处于全国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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