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红黑名单”,山东社会信用平台归集数据12.5亿条

2019-07-10 09:18: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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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是山东省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的收官阶段,也是攻坚克难的关键之年。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前期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显示,山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是社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2018年3月,省政府以第314号令出台了《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信用立法已列入2019年一类立法计划,社会信用条例有望尽快出台;重点领域信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16市按照规划要求,出台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基本覆盖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初步形成了山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制度体系;信用标准不断健全。围绕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撑、信息安全和建设管理,发布实施了26项工程标准,有力保障了社会信用体系的顺利建设和规范发展。

  二是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集群建设进一步完善。建成了平台和官网两个重要载体。省里率先建成了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项目和“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16市信用平台和官网均已上线运行。以省信用平台为枢纽的、覆盖全省各地域各行业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集群已经基本成形;信用信息归集实现新突破。省信用平台归集信用数据突破12.5亿条;信用中国(山东)”官网2018年公示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659万条,公示全国信用“红黑名单”信息191万,一站式综合信息查询超过730万人次,总浏览量突破1900万次。

  三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深入。目前,山东实行“红黑名单”制度的部门近30个,省级主要业务部门已建立起“红黑名单”制度;联合奖惩领域继续扩大。2018年12月,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入省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入驻大厅的省直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时能够查询使用信用信息;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在行政许可业务中,共查询使用6300多家企业法人的信用记录1.8万余次,限制申报事项29次。省法院2018年累计发布失信名单114.4万例,发布限制高消费令73.4万人(次),117.8万人(次)购买机票和动车、高铁票受到限制,36.7万人(次)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四是城市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开。威海、潍坊、荣成三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青岛、济南、济宁、烟台和新泰市正在积极申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守信激励创新工作扎实推进。烟台、青州、荣成三市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首批30家率先开展守信激励创新工作的城市;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展顺利。2016年山东部署开展省级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期为两年。2018年12月,经过前期自评、初审、打分、公示、展示等环节,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青岛市即墨区、济南市、诸城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东营市垦利区、寿光市、五莲县、济宁市等8个市(县、区)为山东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但与国家要求相比,与先进省市相比,山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包括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有待加强、各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部门、行业发展不均衡等。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广度、深度需继续提高,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有待提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各部门、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联动协作、互联共享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国家开展的最新一期城市信用指数监测中,山东进入前一百名的城市仅有11个。信用承诺制度、信用“红黑名单”等制度未能全面铺开。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的结合不够紧密,信用联合奖惩在一些行业领域未实现真正落地,与广大群众、全社会对信用红利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根据评估报告,下一步山东将以信用立法为中心加快推进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以信息应用为重点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以示范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全面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继续加强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彻底清理存量。持续开展电信诈骗、虚假广告、偷逃骗税等十九个重点领域的失信专项治理任务。(据新锐大众)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