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鲁网7月17日讯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数量众多的社会组织正在发挥着其服务社会的力量。7月16日,山东省管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暨涉企收费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5.22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8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4万个,基金会203个;省财政共计投入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1.47亿元,支持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公益项目582个,全省各级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001处。我省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和乡村振兴,同时针对行业协会商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规范涉企收费,严禁各种名目的牟利敛财行为。
日前,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同时全面启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行动”,多家省管社会组织积极选择帮扶对象并与驻村第一书记对接。根据计划,本月底前,这些社会组织要完成与第一书记和挂职副书记的双向对接,初步确定扶贫意向;8月底前全部到村到户开展调研,国庆节前实现实质性帮扶措施。省社管局副局长姬升峰特别强调,在帮扶过程中,将严禁任何社会组织利用扶贫名义牟利敛财,挪用、截流扶贫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的将严肃予以查处。
对数量众多的行业协会商会,我省在减税降费基础上严格规范其涉企收费行为。近年来,我省逐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2017年减费1.2亿元,2018年也减了9700万元。“目前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有的不按规定和程序向企业收费,有的总会和分支(代表)机构多头重复收费,有的收费标准不合理,有的只收费没服务,有的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收费,有的通过举办论坛会展培训营利收费,还有的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收费等。去年底民政部门曾专门就此问题到山东督导。”姬升峰介绍。
日前,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行业协会商会及分支(代表)机构不得重复收取会费;会费标准不得超过4档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要合理设置上限,确定每一档次会费明确金额。此外,会费必须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开票信息将全部纳入“山东省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仅可用于收取会费,其他收入及往来款项不得使用该票据。我省相关部门还将适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专项检查。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未经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同意,不得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名义,擅自开展和参加超出本省地域范围的庆典、研讨、评选、表彰、命名等活动,不得借机举办各类会、展览、展销等商业活动。对未按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擅自开展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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