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标准”引领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

2019-08-05 09:03: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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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青岛打工的朱女士,一年多前在一家美容工作室接受美容手术,因不当注射玻尿酸导致左眼失明,后辗转多家医院皆无法医治,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无果,最后诉诸当地法院。法院委托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依据鉴定意见作出判决,朱女士最终获得赔偿。

  随着依法治省深入推进和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为诉讼和审判活动提供重要科学证据的司法鉴定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提高司法鉴定服务质量成为鉴定机构及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省司法厅抓住规范管理和能力提升两个重点,不断增强司法鉴定行业内生动力和服务中心大局能力,以有效作为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改革发展。

  标准化引领规范化。省司法厅开展司法鉴定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一批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示范区。在此基础上,制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形成适合司法鉴定服务需要的外观标识、服务保障、服务提供和对外服务“四个规范”,成为全国首个司法鉴定服务地方标准。今年5月起,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推行服务标准化,力争用2至3年的时间,使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全面实现服务标准化。

  战略合作提质量。去年年底,省司法厅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司法鉴定行政管理、质量建设和行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今年以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分别与济宁医学院、山东交通学院达成协议,合作建设法医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培训基地,共同开展相关领域的专业培训工作。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