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下月起省级统筹

2019-12-02 07: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2月2日讯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启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现全省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同时,建立基金缺口责任的统筹分担机制,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我省明确,统一缴费基数政策,各地统一以省测算公布的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同时,对于个别市执行的原口径平均工资低于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可在三年内逐步过渡到位,防止缴费基数陡增问题。

  《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基金缺口责任的统筹分担机制,一方面,明确了基金缺口的分担比例。自2020年起,对上年度基金收支出现缺口的市,根据缺口数额,由全省基金统筹解决70%左右,有缺口的市按30%左右进行分担。

  另一方面,创造性地提出:有关市分担缺口的资金,先按其历史结余50%的额度从全省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负责筹集。市与县(市、区)之间的分担办法,由各市政府确定。《意见》规定,以后将根据全省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分担比例。

  据了解,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全省基金收支总量并没有因此而发生变化,不会增加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更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权益和退休人员待遇。(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