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困难企业可享稳岗返还
鲁网12月14日讯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稳岗返还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加快推进政策落地落实。
关于稳岗返还政策,我省要求加快推进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向各市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各市主动对接企业,并向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及时按照规定程序落实政策。以独立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并按照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稳岗返还。
通知还明确,参照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七大高耗能行业企业,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返还。
关于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明确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按2000元标准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来源: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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