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前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超10万个 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占车位比例不低于15%
鲁网12月27日讯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单位)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底前,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其中,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充电桩保有量5.7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85万个(含专用充电桩1.56万个),私人充电桩1.87万个,基本形成了以高速公路为骨干、高等级公路为支撑的跨城际电动汽车出行保障网络。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底前,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在重点任务部分,主要着眼于建设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居民区、公共停车场、公务用车、旅游景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其中,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选择一批新建和既有小区,建设“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2022年年底前,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省已在73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建成充电站146处,投入使用充电桩595个,初步构建起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下一步,将采取“加密、加强、加快”三项措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今年年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6400多公里,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达到148对,实现了“县县通高速”,预计到明年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突破7400公里,为充电设施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保障。(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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