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建厅:落实防疫措施 加快推进项目开复工

2020-02-10 13:5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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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0日讯(记者 范金鑫)2月1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项目开复工,以开复工保防控、保市场、保供给,以疫情防控促生产、促市场、促供应,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住建经济运行的影响,为全省做好"六稳"工作作贡献。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开复工。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必须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尽快开复工。其他项目,春节前已开工的,能复工的尽快复工;列入今年计划的项目,要加快办理各类手续,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暂时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做好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开复工后,要认真抓好施工组织,及时跟进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全力推动加快建设进度。要聚焦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等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抓住春季施工的黄金季节,科学谋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项目早竣工、早投用。

  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格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管控,强化项目质量监管,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认真落实危大工程等安全防控规定规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通知》要求强化责任规范监管,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对项目开复工及时研究部署,强化行业监管和服务保障,督导各项目参建单位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将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要指导开复工项目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制度机制,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严格工作现场防控,认真做好生产、生活场所的卫生防疫,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开复工项目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遇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