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价格将被罚6万元 山东曝光第十三批价格违法案件

2020-02-11 09: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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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1日讯(记者 范金鑫)连日来,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借疫情牟利的违法行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第十三批价格违法案件。

  1月27日,德州市平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平原县康是福花香约花卉经营店在微信朋友圈及四个群聊中散布N90型口罩涨价信息并进行销售宣传,涉嫌构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平原县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8日,济宁市泗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价格巡查线索,对泗水县民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销售口罩行为进行检查时,该店拒不提供进货发票、账簿、凭证等材料,经执法人员责令整改后,该店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材料,涉嫌构成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的违法行为,泗水县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2日,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威海市仁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百大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口罩时未按规定标明价格,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文登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顶格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