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曝光第16批价格违法案件 东明鑫林商贸哄抬物价将被罚没3.8万元

2020-02-16 09:29: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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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6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天曝光第十六批价格违法案件,3起案件中有2起为群众举报,其中,东明县鑫林商贸有限公司哄抬价格将被罚没38773元。

  2月1日,菏泽市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价格巡查线索,对东明县鑫林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销售“龙玉泉”牌酒精时构成哄抬价格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东明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作出罚没38773元的行政处罚。

  2月4日,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济南康荟大药房有限公司龙湖名景台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消毒酒精过程中未标明价格,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槐荫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店按顶格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烟台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中医世家198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销售口罩时未标明价格,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莱州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店按顶格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连日来,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借疫情牟利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