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始征集战“疫” 档案,如有这七类资料可为国捐赠

2020-02-20 09: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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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0日讯(记者 范金鑫)为进一步挖掘迎战疫情中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2月19日,山东省档案馆发布《关于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

  具体征集内容:

  1.全省社会各界在疫情防控中所形成的资料、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2.各单位、慈善组织、人民群众等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党委、政府防控疫情行动的印证材料;

  3.反映山东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特别是山东支援湖北武汉、黄冈一线医护人员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一线医务工作者的照片、影像资料、抗疫心得体会、日记、“请战书”等);

  4.反映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山东籍人物事迹材料;

  5.与防疫抗疫相关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影像作品等;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材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7.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档案资料。

  征集要求:

  1.内容真实、积极乐观、健康向上,所提供的档案资料等

  请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

  2.音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较为清晰流畅。

  3.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信、来电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山东省档案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发放捐赠证书和纪念品,对捐赠者今后到山东省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和参观展览等,我们将优先安排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山东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投递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至山东省档案馆专题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档案资料邮寄至山东省档案馆。

  联系人:唐慧杨春娃

  联系电话:0531-68609133

  电子信箱:dajszjc@163.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1619号

  邮编:250014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