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行政许可期限 山东13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29 10:20: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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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9日讯 企业登记“全程网办”,行政许可“不见面审批”,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免核查发证换证……2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就支持全省企业复工复产,提出十三条服务扶持措施。在线受理、在线审批

  企业登记“全程网办”,企业(含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全程网办”审批,登记材料免费寄递,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

  行政许可“不见面审批”,各类行政许可实行在线指导、在线受理、在线审批、证件文书免费寄递,取消纸质申请材料,实行电子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推广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

  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

  免核查发证换证,变更或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在产品注册或者产品配方注册时经过现场核查的项目,不再重复进行现场核查。健康证明有效期顺延

  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五类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依法委托设区市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机关实施。

  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凡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则上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查。

  疫情期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技术服务收费减收50%

  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局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减收50%。

  严查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持续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强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价格监管。(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