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有效期14天健康通行卡 各地不得自行设立地方性健康证明要求
鲁网3月6日讯 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加强健康通行卡(码)办理和使用管理。
通知明确,《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更名为《山东健康通行卡》,有效期延长至14天,省内通用,纸质卡与电子卡(码)具有同样效力。持有效期内健康通行卡(码)的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一律通行,不再执行隔离观察。疫情防控期间,各地不得自行设立地方性健康证明要求,已经启用的一律废止。
通知要求,加强外地入鲁人员健康管理。省外(含境外)入鲁人员应在抵达山东省境内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APP如实申报个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并承诺自觉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申报后系统生成健康通行卡(黄色码)。入鲁人员在隔离观察期间应每日更新或报告个人健康状况,隔离观察期(14天)满后,可发放或生成健康通行卡(绿色码)。
通知要求,申请人线下办理的,原则上应即时办理;线上申请办理的,应在工作时间6个小时内完成审核签发。申请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疫情扩散的应承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增加体检、备案等附设条件;用人单位向驻地社区(村)申请签发授权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来源: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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