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勘院扎实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鲁网3月18日讯 省勘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局党委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现场防控,狠抓措施落实,全院目前开工项目34个,有力推进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
(一)强化责任到位。一是完善防控体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通讯联络、后勤卫生、物资采购、应急处置等工作,充分发挥野外项目部疫情防控专班专组作用,完善防控工作责任体系,确保了防控工作责任到位。二是建立健全防控制度。院要求所有项目复工前必须完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等,同时,人员信息登记、情况排查、日常体温检测等,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严格信息报备。一是加强梳理统计。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信息核查登记,严格排查外省返济、重疫区返济及相关接触史等情况,对以上人员执行14天隔离,隔离期满前不得参与各类项目。做好重点人员留观情况统计和外出人员返济情况摸排工作,作为重大事项及时、全面、准确上报院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严格持健康通行卡进场。院项目部逐一排查记录准备进场人员,严格落实防输入要求和隔离进场措施,同时,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每日早晚进行2次体温检测,逐一做好记录。封闭式管理工地现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对确需出入的人员、车辆,严格核查、测温、登记。三是严格日报告制度。通过微信、QQ等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院各中心每日上报项目疫情防控情况,包括职工体温等,若发现发烧等异常症状的职工,需立即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误报和迟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细、行动不得力的,进行公开通报、责令纠正等处理。
(三)狠抓现场防控。根据院野外项目部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了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复工管理办法,对项目开复工前后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协调好疫情防控与工程项目实施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指导督促了野外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院要求,实行疫情防控期间复工项目必须开工验收制度,安全分管领导及中心负责人必须现场验收。实行严格的分餐制,防止集中就餐。进一步落实开工岗前培训制度,就疫情防控知识及注意事项加大宣传普及,提高职工自身防护意识。
(四)及时报告处置。一是配合地方政府和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院认真贯彻落实地方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驻地社区等,做好疫情筛查、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等工作,要求返济人员均要向所属社区报备。同时,院配合做好地方疾控工作,积极排查相关接触人员,并及时向地方疾控中心报备。二是严格开工手续。项目复工前,积极对接地方政府,按照要求配齐相关防疫设备、物资等,办理开工手续,满足地方要求后开工。三是支援地方主管部门防控。积极联系地方主管部门,在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供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五)强化复工复产保障。全面推广使用“济南云+健康易通行系统”,全院注册人员704人,在场所出入口全部实现扫码登记、测温。一是严格办公区和宿舍区出入管理,每天安排专人值守,办公区安排早晚两次体温检测。二是推行网上办公,安排专人负责OA办公系统维护,确保系统24小时畅通。财务资产部制定款项支付、财务报账等网上办公具体措施。技术质量部协调知网开通外网账号,方便职工居家充电。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值守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协同办公平台以及张贴公示通知、悬挂条幅、制作宣传板等,及时、科学、规范发布官方疫情信息,发布疫情防治知识,切实提高全员防控意识。
省勘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主动服务,提前谋划,积极对接省直部门,跟踪对接了一批大项目,其中,在服务地方政府方面,院陆续对接了2020年浅层地温能以及接淄博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邹城市和章丘区城乡与农村供水,山东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济南市)李东铁矿采空区治理等项目;在服务重大工程建设方面,对接济南轨道交通相关的采空区勘察、泉水环境影响评估,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等项目,确保推动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取得双胜利。(通讯员 杜金亮)
- 山东省勘院(八〇一队)获201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等次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