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2020-05-09 07: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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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9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落实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做好就业服务,确保2020届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

  《通知》要求拓宽就业渠道,国有企业今明两年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新增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2020年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同时,鼓励基层就业,今明两年进一步加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2020年招募“西部计划”900人,“三支一扶”计划2000人。全省全面放开对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全省16市均可先落户后就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降低高校毕业生生活成本的措施,吸引省外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促进省内高校毕业生留鲁发展。

  《通知》提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放宽到28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需求将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允许设有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参照乡镇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