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出台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2020-05-13 08: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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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3日讯 近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为支持当地畜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低风险、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一、加快恢复畜牧业生产经营,全力抓好稳产保供

  1、全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畜牧企业原料供得上、产品运得出。落实重点企业包保联系制度,帮助解决防疫物资短缺和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在暂停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期间,畅通养殖屠宰“点对点”活禽销售通道,支持有条件的屠宰加工、冷链物流企业扩大鲜活畜产品收购。加快落实支持畜牧业应对疫情的金融信贷、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

  2、加快推进生猪生产恢复。适当放宽畜禽养殖附属设施用地比例,取消 15 亩上限规定,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养殖设施确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简化生猪养殖用地备案流程,由养殖者与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签订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备案即可使用。取消养殖场备案证明材料,凡是达到规模标准的可直接登录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规模养殖设施设备应补尽补、敞开补贴。到2020年底,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2017年水平,提前1年恢复正常。

  二、加大补链强链延链力度,全面提高畜牧产业化水平

  3、加快推进饲料行业融合发展。鼓励饲料企业建立配套产业园、原料供应基地,促进上下游延伸、集团化经营。挖掘饲料资源潜力,增加农作物秸秆利用比重,加大鱼粉、海藻等海洋饲料资源开发力度,推动资源型饲料向科技型饲料转变。建立饲料企业、大型规模养殖场与粮食加工储备企业衔接机制。到 2022年,全市培育年产值亿元以上饲料企业5个。

  4、开展标准化示范牧场建设。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提高良种应用、设施装备、疫病防控、粪污处理水平,力争2022年标准化示范牧场达到 80%以上,其中国家级示范场达到24家、省级示范场达到70家。充分发挥省农担公司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贷款给予担保和贴息。对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高、生产经营规范化程度高、智能化应用层次高、场区绿化美化水平高的标准化牧场,开展“精致牧场”评定,被评为“精致牧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市级以上财政奖补政策。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现代畜牧业产业基地建设,2020年完成40个基地建设任务。

  5、推进屠宰产业平台建设。鼓励屠宰企业产能升级,争创1家省级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完善畜禽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冷链物流设施、末端销售网络等建设,到 2020 年底屠宰企业全部实行电子出证。实施区域性肉类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电商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点建设,尽快实现畜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确保产品可追溯。家庭牧场、畜牧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畜牧业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畜禽产品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6、支持产业链条延伸扩容。引导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改善流通条件、创新销售方式。对畜产品加工当年设备投资50 万元以上并竣工投入运行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规范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养殖场户之间利益联结,把中小养殖场纳入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种植、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区域一体化格局。支持省级畜牧业大县、特色畜牧业镇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产业强镇。

  三、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品牌建设

  7、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 测,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市县两级协同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强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生产经营规范化率达到100%。试行畜禽、禽蛋合格证制度,建立养殖主体名录,加强对开具主体的指导服务。

  8、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购销加工病死畜禽、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9、推进畜牧业品牌化发展。紧紧围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技密集、装备现代、产出高效、产品安全,大力发展滨海城市型精致畜牧业,打造区域性产业品牌。开展水貂业、海鸭业、蜂业等特色产业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专业协会,扶持相关龙头企业发展,叫响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畜牧业特色品牌。

  10、抓好优质畜禽产品基地建设。将优质肉、蛋、奶产品纳入威海知名农产品品牌建设计划,鼓励开展“三品一标”认证, 持续扩大优质畜禽产品覆盖率。逐步打造 10 家具有市场美誉度和竞争力的肉品、蛋品、奶品品牌。推进优质畜禽产品重点基地建设,切实提高基地智慧建设水平和产品档次,做好品牌宣传和产销对接。

  四、深入开展资源化综合利用,促进畜牧业循环发展

  11、提高规模养殖场配建率。按照“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要求,2020 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 100%。

  12、创新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畅通肥料化、能源化利用渠道,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使用和沼气、发电并网入户。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利用和除臭除味设施,支持建设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到 2022 年,形成粪污资源化利用亿级产业,综合利用率达到 95%;培植农牧循环一体化典型养殖企业10家。

  13、推进“保处联动”智慧管理。充分利用“保处联动监管平台”,全市规模化猪场全部纳入平台管理。足额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按规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政策,做好省、市其他畜禽品种无害化处理政策的衔接, 统筹各级资金给予补助。

  五、优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14、鼓励发展畜牧业信贷保险。支持保险共保体承担政策性农险业务,共保体可作为招投标主体参与竞争,有良好业绩的共保体可直接作为承担主体。鼓励各区市、开发区因地制宜开发地方特色保险产品,大力扶持发展蛋鸡、海鸭等特色养殖,积极争取省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以奖代补政策。开展生猪价格“保险+期货”试点,稳步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探索“政保银企”联动监管模式,建立养殖者信用评价体系,解决养殖场户因没有抵押难融资、难发展的问题。

  15、强化科技支撑。落实各类奖补政策,引导畜牧企业积极开展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和省级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种场(基地)加大保护开发力度,确保种质资源不丢失、有人保、保得好。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3 年内打造 10 处智慧畜牧业示范基地,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畜牧业深度融合。

  16、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养殖合作社,提升中小场户养殖水平,逐步降低散养比重。到 2022 年,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 90%。以重点动物诊疗机构为支撑,探索系统内专家坐诊制度,开展疫病诊断治疗、兽药经营、养殖技术指导、上门服务、专职顾问等全链条社会化服务。

  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扩大提升无疫区建设成果。

  17、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积极参与青烟潍威日五市联防联控机制,推进胶东半岛区域化非洲猪瘟无疫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区维持提升。加大实验室检测力度、频次,严格运输车辆、屠宰企业、调运生猪检疫检测。整合兽医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信息,科学分析预警。

  18、完善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62个镇畜牧兽医站、187个畜牧兽医联系点、1660名村级动物防疫协管员的“三位一体” 防疫体系,实现镇村动物防疫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筹划建设人畜共患病(动物)防控中心,加强人畜共患病监测、预防、净化、研究。建设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平台,支持畜牧一体化企业创建无疫小区、规模养殖场开展重点疫病净化。

  19.补齐动物卫生安全短板。按照健全体系、覆盖全面、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动物卫生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开展镇兽医站、疫苗冷链体系以及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点)建设改造,改善官方兽医监督执法手段,提升无疫市维持能力建设水平。

  20.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支持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改造,市级达到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县级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标准。组织专家巡回指导和技术服务,提升规模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消毒灭源和封闭管理比重达到100%。(据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