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有利于降低发用电成本

2020-06-04 07:30: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6月4日讯 6月3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山东电力市场架构采用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和零售市场模式。现货市场运行后,我省电力市场体系将更加完善,真正实现根据供求关系和发电成本定价,有利于促进发电侧竞争和结构调整,从长期看也将降低发用电成本。

  2017年8月,山东被选为全国第一批8个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地区之一。根据国家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意见,山东省能源局、山东能源监管办作为牵头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从2018年开始成立专门工作组,启动《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试行)》 《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三个规则”)编制工作。经过调研、集中研讨、征求意见等工作,最终完成编制。

  《实施方案》提出了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即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改革,遵循市场经济和电力运行规律,立足山东电力系统实际,逐步建立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稳妥有序推进现货市场建设。

  根据部署,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初步建立以日前和实时市场为主的现货市场机制,建立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市场力防控机制及相应技术支持系统,目前已基本完成。组织现货市场试运行,出台容量电价,建立电力零售系统。目前,已开展三次调电试运行和两周连续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和三个规则印发后,将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第二阶段是现货市场成熟期,将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丰富交易品种。

  《实施方案》明确,山东电力市场架构采用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和零售市场模式。现货市场采用全电量竞价方式,基于节点边际电价出清模式确定发用电侧现货市场价格。市场主体包括省内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网公司及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民生供热机组按照“保量保价”的基本原则参与市场,确保供热不受影响;核电机组在满足核安全运行条件下参与市场。

  《实施方案》指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机制包括日前市场、日内实时平衡机制和安全校核三个环节。中长期交易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价和挂牌交易三种方式,以年度、月度、周为交易周期,交易曲线采用自定义曲线和常用曲线两类。零售市场主要是组织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的场外双边和场内零售交易。市场价格机制是输电价格按政府核定的山东电网输配电价执行。在容量市场建立之前,暂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发电容量补偿电价。按照用户实际用电量按月收取,按规则向发电企业支付。市场交易价格为发电侧上网电价。中长期市场集中竞价采用边际定价和连续撮合定价机制。

  据介绍,现货市场运行后,我省电力市场体系将更加完善,真正实现根据供求关系和发电成本定价,实现电力市场与电力系统生产运行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发电侧竞争和结构调整,促进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消纳,并为电力用户参与需求侧响应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我省电力产业协调发展、清洁发展,降低发用电成本。(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