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来了!山东到2020年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

鲁网6月9日讯(记者 范金鑫)6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6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0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力争建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工作重点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按灌区或流域集中连片建设,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亩。全省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率先建成高标准农田。鼓励支持工作基础好的粮食产能大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全省整县推进达到30个以上。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紧盯黄河滩、聚焦沂蒙山,优先支持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突出节水优先,旱涝保收。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农田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田工程性缺水问题。完善田间灌排工程设施,实现高标准农田旱能浇、涝能排。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加快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推进实施精准灌溉、智慧灌溉工程,切实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适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计量条件。
突出综合治理,确保质量。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深松深耕、有机肥替代、保护性耕作,推动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农艺措施有机融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序推进已建项目区改造提升和农田水毁灾损工程修复,到2025年,全省改造提升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地力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集成,与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有机结合,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突出生态友好,良田粮用。严守耕地和生态红线,严格项目立项条件,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非优先保护类耕地、地面坡度大于25°等禁止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绿色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田、生态渠、生态路等工程建设,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病虫害防治、塌陷地治理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新建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不得在高标准农田内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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