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对夜市业户容错纠错,先提醒后警告三犯清退

2020-06-25 09:40:00 来源:济南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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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再次发文,要求严防人员过度集聚,建立业户容错纠错机制,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业户实行先提醒、后警告、第三次清退的管理措施。

  在疫情防控上,城市管理局要加强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严防人员过度集聚,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按照合理布局、集中经营、确保安全原则,制定夜市、早市、便民市场、集中摊点群等经营场所规划,出台经营场所设置导则,明确经营场所服务保障措施、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等设置条件。经营场所要向市民进行公示,同时对经营种类、经营时间、环卫保洁等作出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施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人员表示,从舆情反映和调度情况看,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工作中,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摊点无序设置、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受到影响等情况,因此城管执法人员要把服务摆在优先位置,用心服务、细致服务,主动耐心告知商户、摊贩实施店外经营条件和注意事项。经营场所设置管理服务牌,明确经营时间、经营种类和禁止性规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业户容错纠错机制,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业户实行先提醒、后警告、第三次清退的管理措施。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摊主自觉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引导摊主规范、文明经营,协调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投诉和矛盾纠纷。对不履行承诺、不服从管理的业户,要取消其经营资格,实现文明经营、规范经营。

  为统筹把握夜经济发展与规范市容市貌关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提出探索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的新监管模式,坚持教育优先,严格执行“轻微免罚”制度,审慎使用行政强制权,杜绝选择性执法和粗暴执法,禁止城管执法协管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对未经批准私自设置摊点、交通高峰期占道经营、恶意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保障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为夜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是城市管理者面临的新课题,而立法引领是保障夜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提出,各地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完善经营区域设置、摊位设置、管理标准和信用体系等规章制度,发展“跳蚤市场”“周末市场”等,拓展夜经济发展新模式。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使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长期、有序、健康发展。

   原标题:对夜市业户容错纠错,先提醒后警告三犯清退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