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遴选千名博士到企业挂职科技副总、总助等岗位
鲁网7月14日讯(记者 范金鑫)7月13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挂职意向征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人员遴选优秀青年博士,到省内提出需求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合作、挂职服务。
《通知》明确,选派到企业合作、挂职服务的人选须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十强产业”以及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通知》提出,合作、挂职岗位一般为企业的科技副总、总经理助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技术顾问等,期限一般为一年。合作、挂职博士到企业工作,可采取挂职的方式,不再承担原单位具体教学科研任务或工作职责;也可采取合作的方式,在承担原单位一定教学科研任务或工作职责的同时,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完成企业科研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任务。具体方式由人选派出单位、接收企业和博士三方协商确定,以三方协议形式,明确服务期限、科研成果归属、收益分配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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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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