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山东排查整治高速公路“限速”

2020-08-29 07: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8月29日讯 8月28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高速公路限速问题,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记者在发布会了解到,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高速公路限速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对待、直面问题、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实地核查和全面摸排,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推动问题整改,并第一时间部署省委办公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高速集团、山东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组成6个督导组,采取实地踏勘、校对数据、听取汇报、收听导航播报、与驾驶人当面交流等方式,累计行程6000余公里,对涉及我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的有关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

  省委省政府专题听取核查情况汇报,进行认真研究,决定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行动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山东高速集团、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市也将成立领导小组,相应设立工作专班,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 相关新闻 |

  单点测速超速不再罚款

  仅为事故责任认定依据

  测速问题是广大驾乘人员关心关注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广大驾乘人员在高速路上行驶顺心、安全的问题,更是提升高速公路管理服务水平的问题。

  对于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将全面推行区间测速的问题,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春清表示,当前,高速公路测速取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点测速,二是区间测速,三是移动测速。单点测速的使用主要是针对限速值不一、路况复杂、安全标准不高的路段,受这些客观因素制约,在此之前,我省采用单点测速方式较多。驾驶人通过单点测速的路段,会把注意力放在测速抓拍,看到测速提示标志往往会紧急刹车,而且单点测速抓拍的超速违法有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随着山东省高速公路的改扩建、提档升级、安全设施的完善,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条件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改善。为此,前期也做了大量的论证、评估、试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决定全面推行区间测速。

  区间测速就是在同一区间两端布设监控点,计算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并依据该路段限速标准判定是否超速。区间测速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如果有瞬间超速行为,也有时间调整,减少违法抓拍和被处罚的几率。二是驾驶人不用过度关注某一点位的瞬间速度,可以自行调节车速。三是在测速区间内通行更加顺畅,通行效率会进一步提升。四是广大驾驶人注意力会更加集中,驾乘更加舒适。

  修春清介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将全面铺开,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 热门点击 |

  交管部门与导航企业合作

  完善机制防误导民众出行

  如果因导航软件播报不准确造成误导问题怎么办?对此,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春清表示,导航软件已经成为群众出行的常用工具,在出行路线规划、交通安全提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导航播报内容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导航软件公司自行采集的信息,二是从相关部门收集的信息,三是群众提供的信息。

  “针对广大驾乘人员反映的情况,我们前一段时间进行了实地核对,发现导航软件确实存在播报测速点与实际位置不符、限速值与实际限速值不一致,将其他设备误报为测速抓拍设备等问题,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不愉快,造成误导。”修春清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本着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继续加强与导航软件企业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即时纠错、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

  修春清介绍,高速公路龙门架上的探头并非全部都是测速抓拍,除了测速抓拍设备外,还有路面监控、流量监测、ETC收费等设备,有的驾乘人员将其误认为是测速抓拍设备,感觉测速抓拍点位较多。如果驾乘人员发现导航播报存在误报、错报的情况,可以向公安部门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导航软件企业反馈。

  时速高低标准不一致

  将全部提至120km/h

  据了解,目前,山东高速公路有的设计时速为120km,有的只有100km,存在高低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下一步对此问题将如何解决?

  山东省交通厅副厅长王其峰介绍,高速公路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是有设计时速的。设计时速是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地形、工程经济等多种因素,经反复论证研究确定的,是高速公路设计的最重要指标。比如:我省G3京台高速、G35济广高速等28条高速公路的最高设计时速为120km,约占到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的80%;G18荣乌高速(荣成至文登段)、G1511日兰高速(日照至曲阜段)等22条高速公路,由于建设时间早、建设标准相对较低,最高设计时速100km,约占到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的20%。

  “为让山东高速‘高速’起来,我们正全面加大高速公路改扩建力度,推进实施高速公路‘四改六’‘四改八’,提升全省高速公路通达能力和通行效率,将设计时速都提升到120km,已经完成了济青高速、滨莱高速等通行量大的高速公路‘四改八’改扩建,通行效率大幅提高。”王其峰介绍,全省共有京沪高速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京台高速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日兰高速巨野县至菏泽段改扩建、京合高速泰安至枣庄(鲁苏界)、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等5条、582公里高速公路正在实施改扩建工程,除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20.8公里为“四改六”外,其余全为“四改八”。这些高速公路设计时速均达到了120km。(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