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六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地方标准细则,进行全链条规范和指引
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活动,以更高标准、更加精细化的要求引领高水平创建,省市场监管局围绕商场、商店、电子商务经营者、专业市场、农贸市场、乡村等六大经营场所,近期制定发布了六项有针对性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细则标准。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在全省深入开展了“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活动,并于2019年制定发布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第1部分:通则》,以地方标准的形式规范和引领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
此次发布的六项细则标准对六大经营场所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创建内容、创建要求、创建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围绕商品质量、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售前、售中、售后管理和服务活动进行全链条规范和指引。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求,在各项创建标准中增加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条款,对经营场所环境消杀等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有关经营场所商品和服务消费安全放心。
六项标准的发布,将对山东商场、商店等经营场所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提供有针对性、精细化的科学指导,有效推动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规范开展。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街区、景区、物业、药店、通信、金融消费、教育培训等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放心消费创建标准体系,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升级。(赵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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