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这个市开饭店有“奖金”,最高30万

2021-01-13 07:02: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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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统计局、淄博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批零住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2021年2月28日起,淄博市将实施9条奖补政策,符合条件最高奖补30万元,以应对疫情对淄博批零住餐行业造成的冲击,鼓励淄博批零住餐行业提质升级,激发市场活力。

   

  在加快培育规模企业方面,淄博市规定,当年新注册的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的,奖补15万元;现有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的,奖补10万元;这两种企业奖补资金,按照第一年30%、第二年30%、第三年40%的比例分三年兑付,如企业出现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幅下降超过20%(含)的,将终止奖补。

  在推动企业加速发展方面,淄博市规定,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年度销售额前10名且实现正增长的,各奖补10万元;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年度营业额前5名且实现正增长的,各奖补5万元。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年度销售额同比增幅前10名的,各奖补10万元;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年度营业额同比增幅前5名的,各奖补5万元。

  在大力培育市场方面,淄博市规定,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含)分别结算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城市综合体等,因实行统一结算成为规模企业的,奖补30万元。奖补资金按照第一年30%、第二年30%、第三年40%的比例分三年兑付,如企业出现年度销售额同比增幅下降超过20%(含)的,将终止奖补。零售行业年度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含)成为规模企业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连锁经营并成长为规模企业的,年度每新增1个销售额(营业额)统计到总部的直营店,奖补1万元,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为鼓励企业为地方财政作贡献,淄博市规定,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年度入库税额(含因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予缴纳的税款金额,下同)前10名的,各奖补10万元;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年度入库税额前5名的,各奖补5万元。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年度入库税额同比增幅前10名的,各奖补10万元;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年度入库税额同比增幅前5名的,各奖补5万元。

  据悉,淄博出台这个措施,是为应对疫情对批零住餐行业造成的冲击,鼓励淄博批零住餐行业提质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本措施自2021年2月28日起实施,有效至2024年2月28日。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