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入围国家试点,山东这项建设迎来“升级版”

2021-08-18 16:40: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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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等13个省份继续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全国首个地方标准

  山东省自2017年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已经形成完善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共创体系。此外,还依托山东省首个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朱家林田园综合体,结合多个省级田园综合体建设经验,于2018年发布了首个田园综合体建设地方标准。

  可以说,山东省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也因此两次(2017年、2021年)被列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的试点省份。山东省要积极抓住田园综合体“升级版”建设的机会,以更高水平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2017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随后,各个试点省份的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创建方案有序推进,涌现了诸多经验和亮点。

  如我省沂南县的朱家林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探索出“以农民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共建共享”模式,入选《中国发展观察》“富强之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报道”,被誉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典型案例。

  又如浙江省安吉县的田园鲁家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其开创的“村+公司+家庭农场”的新模式,多次登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成为浙江建设美丽乡村、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案例。

  建立城市和农村的紧密连接,促进市民和农民的直接对接,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一步。而田园综合体的政策设计和具体实践,就是要促成城乡之间的良好互动,助力构建国内大循环。继续开展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并适应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环境的新变化,积极打造田园综合体的“升级版”,对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从“三生同步”到“六大目标”

  田园综合体是与城市和工业相对的农业农村综合开发项目,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之一。此次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21年通知》),是对2017年的《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17年通知》)的进一步升级和完善。

  对田园综合体属性特征的重新梳理。《2017年通知》是4个“三”(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2021年通知》优化升级为3个“四”(集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科素教育为一体,贯通产供加销,融合农文教旅)和1个“六”(生态优、环境美、产业兴、消费热、农民富、品牌响)。

  具体而言,一是将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进一步提炼成更可操作的生产、供应、加工、销售4个环节的一体化模式;二是将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扩充为农业、文化、教育、旅游,进一步拓展了农业的多功能性;三是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细化为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科素教育,突出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替换成“生态优、环境美、产业兴、消费热、农民富、品牌响”6个更为具体化的发展目标,为田园综合体指标体系的建立提供更为明确的指引。

  

  重点任务的调整优化。《2017年通知》指出:“围绕田园综合体的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重点抓好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这六大体系相对完整,但在各地编制田园综合体发展规划过程中,仍存在不同体系之间界限模糊、难以区分的问题,如生产体系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但是生态体系、服务体系都涉及一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很难完全区分开;农业经营体系和运行体系均涉及利益联结机制,同农民增收相关,在规划设计中也难免存有重合的部分。

  《2021年通知》从“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三个方面明确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的重点任务,层次更为清晰,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的历史任务无缝衔接,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进一步明确了田园综合体用地政策。《2021年通知》提出,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支持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各地应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优先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符合要求的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探索实施点状供地、“农业+”混合用地等灵活供地新方式。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产业。因此,各地可以将点状供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用地政策率先用于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上。

  

  打造生态优、环境美的“田园社区”

  打造田园综合体的“升级版”,首先要着力强化农业农村“片区开发”理念。田园综合体实质上是位于农村的“农业产业园”,其开发建设模式可以借鉴城市工业园区或开发区。可通过成立县级田园综合体领导小组,设立园区管委会,对田园综合体项目区(特别是核心区)实施道路、水利、电力、通信、污水处理、环卫、天然气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项服务功能。

  应着力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和一并推进。田园综合体的规划设计上,一方面要考虑当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科学选择农业主导产业,贯通产供加销,融合农文教旅;另一方面,要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打造生态优、环境美的“田园社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

  着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田园综合体建设中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成立合作社、村集体或农户入股农业产业公司及乡村旅游公司、土地流转等方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突出农业科技引领和乡村数字经济发展。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三农”能力,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以数字经济为依托,推进乡村产业“上云”,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推进农业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现农村地区生产和生活数字化。

  打造国内知名的田园综合体品牌。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品牌化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双轮,推进田园综合体品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大项目区内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力度;积极招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进驻园区;推进田园综合体整体品牌建设,有条件的田园综合体可以仿照日本熊本熊模式,创建地域吉祥物品牌,完善品牌授权运营。

  (作者:吴炜峰,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马清伟 崔凯铭 整理报道)

责任编辑:张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