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户籍地限制!山东推行急难对象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立足改革完善现有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强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功能,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通知》明确,对符合急难情形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取消急难救助对象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打破了户籍地、居住地限制。在救助时效性上更加高效快捷,急难型临时救助可实行24小时先行救助。
在救助标准上,《通知》提出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可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可阶段性提高急难型临时救助额度。
此外,急难救助渠道更加多样。《通知》要求,畅通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工作机制;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社会救助合力。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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