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质量法治建设 提升质量监管效能

2023-04-24 13:03:4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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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4日讯(记者 范金鑫)质量关系安全,与企业生产经营和老百姓衣食住行息息相关。《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确保质量安全方面有哪些考虑和设计?

  记者从4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纲要》明确提出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筑堤工程,着力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一是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加强质量领域地方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质量制度体系。推进综合执法部门联动,形成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协同的监管执法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

  二是健全质量政策制度。落实质量分级、质量保险等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加强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建设。

  三是提升质量监管效能。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措施,不断优化审批准入流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措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加大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及重点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评估制度。完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纲要》有关质量治理要求,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夯实质量强省建设的安全基础。

责任编辑: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