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我省启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计划用3个月开展集中攻坚 ◆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记者从8月17日召开的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上获悉,我省全面启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计划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到2024年6月30日前,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2025年年底前,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精细推进、狠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会议部署,我省将强力排查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强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力排查整治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对企业未取得制造许可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仍从事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生产的,依法责令关停;对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严厉查处;对企业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燃气具及配件的,依法查处。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厂站设施,逐个建立整治台账,限期完成整改;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立行立改;对燃气阀井及相邻管沟、阀井等设施存在燃气泄漏风险的,及时采取管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以及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为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我省将统筹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更新老化和有隐患的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及厂站设施。同时,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2023年底前城燃企业建设在线监控系统。提升燃气气瓶充装智能化监管水平,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服务。在管理方面,要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由地级市及以上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鼓励和支持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的企业通过参控股等方式,推进燃气行业兼并重组。
此外,山东还将着力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建立用气安全公示制度,确保用气人员具备安全用气常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持之以恒抓好燃气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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