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质量

2023-12-13 15:46:4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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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3日讯(记者 刘晓婧)1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有关情况。近年来,山东省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管言明介绍,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采取系列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创建质量。

  一是强化准入管理。制定发布了了不得创建申报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不得创建申报的重大情形目录,对存在因生态环境问题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以及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约谈、挂牌督办、实施区域限批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位于全省后30名的;水环境质量排名位于全省后30名的等九种重大情形,地方不得申报创建。

  二是强化动态管理。为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并发布了《山东省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负面清单(2022年)》,规定了给予警告或撤销称号的重大情形,建立起了常态化年度“退出”机制。对存在生态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对环保督察发现重大问题的、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出现生态环境领域重大舆情的、因工作不力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等情况且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按程序撤销其示范创建命名。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环境质量排名通报制度,定期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称号地区的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等情况进行通报,实行红黄牌警示。对于水质指数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位于前三位的提出表扬,对位于后三位的提出警示;对累计月PM2.5浓度大于所在市平均浓度且同比反弹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称号地区给予黄牌警告,受到黄牌警告后,连续三个月单月出现PM2.5浓度反弹的,给予红牌警告。排名情况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并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从根本上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重创轻建问题,提高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倒逼重点工作落实。去年,我省部署开展了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对于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省级审查通过率达到100%的已命名地区,给予“红旗”标志,整治销号省级审查通过率不足100%的已命名地区,列入“蜗牛”榜单。

  四是强化复核评估。研究制定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规范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技术规范,对已命名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市县满三年的地区,组织开展复核或评估,对于无法通过复核或评估的,不再保留其称号。

责任编辑:张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