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淄博5月5日讯(记者 马照敏 通讯员 罗苓秋 杨颖 曹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39号)的规定,5月4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出公告,对182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并构罪、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实习期记满十二分、吸毒成瘾未戒除、个人申请、逾期未审验换证等原因驾驶证被注销。详细名单请登录淄博公安交警网(http://zbjj.gov.cn)信息公告栏查看。
1、88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醉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并构罪、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等原因驾驶证被注销名单




2、44名机动车驾驶人因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证被注销名单


3、21名机动车驾驶人因实习期记满十二分驾驶证被注销名单

4、6名机动车驾驶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驾驶证被注销名单

5、23名机动车驾驶人因个人申请、逾期未审验换证等原因驾驶证被注销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