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独家 | 直击 | 帮办 | 访谈 | 区域 | 社会 | 文化 | 旅游 | 投资 | 视频
鲁网 > 全景山东 > 2020专题 > 齐鲁时代楷模-关鲁 > 榜样事迹 > 正文

关鲁同志被追授“齐鲁时代楷模”称号

2020-11-09 08:4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日前,山东省委宣传部决定,追授齐河县纪委原常委、县监委原委员关鲁同志“齐鲁时代楷模”称号。

  鲁网11月9日讯 日前,山东省委宣传部决定,追授齐河县纪委原常委、县监委原委员关鲁同志“齐鲁时代楷模”称号。 

  2020年6月,关鲁同志在外出办案时不幸因公牺牲,年仅45岁。关鲁同志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在齐河县纪委监委工作期间,无论在什么岗位,都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以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最高追求,以肃贪惩腐、激浊扬清为神圣使命,信仰坚定、对党忠诚,秉公执纪、刚正不阿,恪尽职守、严于律已,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好榜样,是用生命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关鲁同志先进事迹,激励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山东省委宣传部决定,追授关鲁同志“齐鲁时代楷模”称号。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范金鑫
分享到:
猜你喜欢
./W020201109314350328261.jpg